中国古代侦查基本处在个案研究之中,流传的侦查史料基本上是以案例的形式存在,除宋慈的《洗冤集录》外,几乎没有从宏观上系统论述侦查思想的论著。
世界学者普遍认为,系统的侦查学产生于近代西方。其创始人是奥地利犯罪学家、司法检验官汉斯·格罗斯博士。侦查学产生的标志是其1892年出版的《侦查工作指南》一书。
20世纪中叶,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,其社会制度和侦查制度对我国及东欧等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,并形成了以苏联为代表的法律科学性质的侦查学模式。
侦查萌生于前国家时代的原始社会末期,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发展而产生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