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留样冰箱温度应控制在0~8℃。(1)学校食堂(含托幼机构食堂)、建筑工地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中央厨房,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,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。
(2)留样食品应专用冰箱,温度0~8℃,存放48小时,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,并有留样记录。国家有明文规定留样冰箱的温度要设置在8度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