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比较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标准规范。
2.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具备独立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。
3.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、标准规范,提高了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;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,能够制订档案工作方案.
4.能够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。
助理馆员评定条件是:具备中专以上学历、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、撰写专业论文两篇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