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规划升级。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、萝
岗区,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,以原黄埔区、原萝岗
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,黄埔区人民
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九条国务院城
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。县
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
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