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犬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,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。
养犬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;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和投诉养犬违法行为。公安机关应当公布受理举报、投诉电话、信箱、电子邮箱,接到举报、投诉后应当登记,及时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