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小百通网>问答百科>

十二公民案例分析

人气:347℃/时间:2024-07-18 03:18:40

我个人认为,要分先后两个阶段来看:前半段的讨论(大约半个多小时)是逐步发现问题、剖析疑点的过程,每个人的心里都没有答案,所以很有必要讨论。

而后半段的讨论(近一个小时),其实很多人心里已经有答案了,但碍于此前投了无罪票,要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,实在是很难。

比如3号陪审员,干脆躺在长椅上,声称,“今晚就住这儿了”“就这么耗着”。只有少数人能有4号陪审员的认识和心态,懂得“向真理低头是幸福的事”,一旦被说服了,就大大方方地承认错误修正观点。

自我纠正尽管很难,但经过深入细致的分析、争论乃至差点打架,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情感都得到充分释放,每个人都道出了自己生活和家庭的辛酸,大家都相互体谅了彼此的不易,在得到尊重和体谅的情况下,一步一步走出了困境,消除了分歧,达成了统一。

如此看来,我们判断案件除了用好法理,还可以充分运用情理。不论是普通民众,还是办案人员,情理标准总体是相通的,只要我们不被自己的弱点所干扰,消除偏见,避免固执,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,进行独立的思考和判断,黑白曲直、是非善恶在情理面前一定能够得到公平的衡量和判断。我也期望着,我们的情理,在判断案件过程中,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  • 字典|词典|成语|诗词|美文|谜语|问答
    ©2024 小百通网 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手机版/电脑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