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晋西征大将军陶侃做浔阳县吏时,曾主管县衙鱼肉及精美食品供应。有一回,他派人送一瓦锅鱼制品给母亲谌氏。
谌氏原封未动让人退回,并附信一封:“你做县吏,送给我公物,不但不能使我受益,还会增加我对你的担忧。”
她规劝儿子要公私分明,为政清廉。在母亲的教导下,陶侃反思自己,改过自新,后来以政绩显著闻名于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