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建局公用科主要负责一,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,法规,拟定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。
二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绿化占用挖掘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。
三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企业,施工企业和生产企业。
四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上报和正常资质年检工作,负责审批四级园林绿化施工资质
。五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和公共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可行方亲论政。
六负责监督市政工用事业项目勘察,设计,招标质量和安全。
七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疋设程序中违法违规的调查处理。
八负责所属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管理。
九负责所属部门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。
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